宿迁市决定用一年时间限期取缔“包工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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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2:5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宿迁市决定用一年时间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严禁所有在宿施工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包工头”。这样从2007年开始,宿迁农民进城打工不再通过“包工头”,而要先成为劳务公司员工,工资也不再从“包工头”处领了。 该市昨天规定:到2006年底,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总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低于90%;至2007年6月底,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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