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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官员称:购买第二套房或须征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东18%的家庭拥有两套房,但如何征物业税仍有争议

  本报今天消息《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在刚刚结束的一个“土地开发研讨会”上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

  束克欣在主题发言中指出,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不动产税,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
在研究当中。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别墅、低密度住宅,税率肯定要高,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住宅,即拥有多套住房的,税率也要高。征收办法一旦出台,那些买别墅、住低密度住宅和买了几套房的,就得考虑合适不合适了。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严丽梅报道:广东18%的城镇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开征高额不动产税”意味着什么?

  记者今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对不动产占有(不一定是所有)征税,其实就是前段时间议论纷纷的“物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最近确曾明确,“十一五”期间,中国将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其中包括稳步推行物业税。

  据广东省城调队调查,2004年,广东省城镇88%的居民家庭已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更有18%的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而广州每百户居民家庭平均拥有住房数量也已超过117套。

  但据记者了解,对于如何开征物业税,财税部门尚在研究,因为目前业界争论颇多,一个主要焦点是:在目前情况下开征物业税是否合适,如:中国的土地供应制度主要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企业和个人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这种不完全房产所有权现象的存在,将使得物业税变得不牢靠。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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