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发生燃气事故594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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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5:38 深圳晚报 | |||||||||
4年发生燃气事故594起 仅四成居民购买燃气意外险 本报记者卢舒倩报道2002年到2005年,深圳燃气集团累计处理各类燃气事故达594起,其中因用户使用不当等用户原因引发的事故占了大头。据了解,燃气抢修接报总数近三年
目前深圳使用的连接胶管多为橡胶胶管,根据规定,橡胶胶管使用年限为2年,但很多用户没有主动意识到要更换胶管,而且橡胶胶管暗敷极易被老鼠咬破。由于胶管漏气不易发现,很容易造成燃气爆燃事故。去年用户安全检查中发现胶管存在使用问题的达到5.7万多项。用户使用不当是造成燃气事故的另一主要原因。一些老人、保姆对新式燃具不了解,甚至不会使用,还有一些用户操作失误,如在使用完毕后未关断燃气、煲汤溢出物将火扑熄等,甚至有用户私自改变燃气管道,使用非燃气专用阀门。在2005年的用户安全检查中,用户使用存在问题的达到了3.6万余项。 市燃气集团有关负责人提醒用户应该购买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燃具,同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他透露,将考虑对多次发生抢修或事故的燃具生产商进行曝光,对因燃具质量而直接导致的燃气事故给予曝光。 该负责人还建议应该像汽车第三方责任险一样要求用户购买燃气意外险,因为户内燃气爆燃事故很容易造成用户严重烧伤,抢救治疗费用极高。如购买责任险,一年只需25元,就可得到3万元的立即住院垫付和最高27万元的赔付。但由于目前只是自愿购买,全市70万管道燃气用户购买燃气意外险比例不足4成,不到30万用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