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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赴银行挂失支票仍被划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6日16:25 北京晚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沈先生来到朝阳公安分局经济科报案。4天前他丢了一张支票,尽管他一天之内去了3次银行,但最终仍被人划走两万多元。

  沈先生说,1月12日下午4时许,沈先生拿到了另一家公司给自己公司开具的一张两万余元的支票,还没来得及填上自己的账户,当天晚上就发现支票丢了。次日上午9时,沈先生和出票公司的出纳带着公章一起来到支票开户行中国银行双井支行挂失,银行工作人员说
要先去法院立案,银行才能办理挂失手续。沈先生立刻赶往朝阳法院,被告知要出示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0时许,回来取执照的沈先生又来到双井支行,出示了已经填好的法院“公示催告申请书”,请求银行将账户暂时冻结。下午1时许,沈先生赶到法院发现法院下午不办公,无奈只好又来到银行,工作人员一查发现账上已被划走了两万余元,时间是下午2时之前。

  “丢了支票银行办不了挂失,我眼睁睁地看着钱被划走,太气人了!银行说他们等法院办理完手续再冻结账户是保护收款人的利益,可我才是真正的收款人啊!”沈先生感到很不理解,信息时代犯罪手段都升级了,为什么防范措施却跟不上呢?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中国银行双井支行,工作人员坚持说他们必须要等到法院的“止付公示”才能办理,此前则不能办理挂失。一名工作人员说,之前也有一位客户发生了支票丢失的情况,立刻去法院办理了“止付公示”,然后银行就暂停了支付。

  记者随后拨打了中国银行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都表示,支票丢失后应先到开户行申请挂失,申请后支票就不会被划走;然后失主再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12日内会收到法院发出的“止付通知书”,算是正式挂失。因为客服人员的解释与支行的解释不尽相同,随后记者又向工商银行的客服电话询问了相同的问题,期望得到印证。工商银行的客服人员特别强调说,只有填写完整的支票才能到开户行办理挂失,不符合挂失条件的必须先到法院进行“止付公示”,才能到银行办理“止付”。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兰焕婷律师说,她认为这家银行的做法欠妥,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法院进行“止付公示”需要一定时间,出票人发现支票丢失后第一时间到开户行进行挂失,开户行有暂停支付的义务,如果因为票据填写不全不具备挂失条件,银行也该慎重支付。

  王欣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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