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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贪官毕玉玺昔日副手受审:法庭落泪否认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0:0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我觉得这是诬陷。”面对收受价值186万余元贿赂款物的指控,巨贪毕玉玺的昔日同僚、首发公司原副总金德民在法庭上称。在回答为何没有收下这些钱时,这位年近50的老总哽咽落泪。除了受贿罪外,金德民同时被指控重婚罪。

  被指受贿186万余元

  瘦高的金德民一身运动装被带入法庭,朝旁听席上的亲友们不断点头致意。今年48岁的他原任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检方称,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金德民在负责公司与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以需要支付“外围运作费用”为名,多次向华筑公司董事长谷某索要港币90万,美元10万元;并先后收受谷某给予的欧米茄牌手表两块,索尼牌

笔记本电脑一台,这些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82万余元。

  在有关机关对毕玉玺进行调查后,金德民先后两次将港币90万元、美元5万元退给谷某。2003年9月间,在北京中佳政华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奥枫庭”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过程中,金德民收受该公司刘某以42780元购买的两份保险。

  否认收钱但收过“礼物”

  金德民否认曾收受过美元和港币,他说,谷某是经毕玉玺介绍认识的,谷先后给他送过钱,但都被他退了回去,自己也没有给谷某任何不应该的“优惠”,反而几乎将合同制定成“霸王条款”,“一心一意维护这个项目。”

  对于两块欧米茄牌手表,金德民称那是谷某送的生日礼物,“都是朋友,礼尚往来也比较多,我就收下了。”至于笔记本电脑,金德民说已记不清对方为何要送,不过确实拿了。

  除此之外,金德民还承认自己收了两份4万余元的保险,被投保人是他女儿。

  “我已经让他退了,可是退不了,都是朋友,要是非给人家钱,做人也挺没意思的。”

  称不常去“第二个家”

  检方同时指控,金德民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季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有一子,已经构成重婚罪。金德民承认与季某共同出资在

亦庄买了房子,儿子幼儿园的登记资料上,父亲是他,母亲为季某,自己周末也曾带儿子出去玩。他反复说,自己并不是经常去亦庄的“家”,之所以出资买房子,是因为对季某母子“有责任”。但当检察官问及与季某是什么关系时,他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作答。

  此案经过一天的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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