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亿个人信息被收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0:15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张旭东 毛晓梅)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到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 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新闻通气会上说,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
个人信用报告就是全面、客观记录一个人的信用活动,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的文件。人民银行介绍说,报告中除了已记录了个人基本信用信息外,日后个人是否按时交纳电话、水电费等信息也有望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报告中主要包括了以下信息: 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告诉商业银行“这个人是谁”。 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卡信息: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以及还款的记录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信用报告。 据介绍,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除了以上信息外,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个人的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