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5年普及防灾自救技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0:3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胡占山) 《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今日正式对外公布,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从今年开始,我省要用5年左右时间,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局面。

  

  红橙黄蓝标识四级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把预警级别分为4级:特别严重为Ⅰ级,严重为Ⅱ级,较重为Ⅲ级,一般为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追责

  预案要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在2小时内报告省政府,并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做到始终有权威、准确、正面的舆论引导公众。

  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预案规定,省政府是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受影响单位、个人可得补偿

  

  预案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补偿或救助政策。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要让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

  

  省政府应急办已于去年10月重新组建,今年上半年将在全省建立起应急机构体系和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级政府要及时启动相关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新闻编辑:曲兆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