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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重点改造:五大优惠“惠及”被拆迁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0:42 新文化报

  重点改造

   ■长春市三年要改造10万户居民的棚户区

  ■改造108块棚户区,改造房屋面积713万平方米

  重点指挥

  ■重点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以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儒林,市委副书记、市长祝业精为组长

  重点提醒

  ■确保低保户回迁前要有房住

  ■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继续停止审批

  ■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有文物保护价值的要加以完善

  ■为了避免一些人有机可乘,借机分户改造,长春市也推出了“对策”

  城市环境如何,一向是市民茶余饭后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那些随处可见的棚户区。不过,今后三年,长春在这方面的变化真可以用看得见、摸得着来形容。过去那些年久失修、外面下大雨、屋里淋小雨的棚户区将从大家视线里慢慢淡出。因为,长春市将利用三年时间,集中改造108块棚户区,涉及居民近10万户。

  “要建精品工程,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若干优惠政策,一定要不打折扣地落实。”昨日,在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上,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儒林特别加以强调。据了解,从2006年至2008年长春市仍继续停止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如何加强改造

  长春市成立俩重点小组

  

  为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长春市成立重点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指挥组。重点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以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儒林,市委副书记、市长祝业精为组长。实施指挥组以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祝业精为组长,指挥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

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8个工作组,即:综合调度组、宣传发动组、规划计划组、资金筹措组、土地收储组、产权产籍组、房屋拆迁组、督察组。

  

  为啥拆

  八成棚户家庭住房不到45平方米

  

  在我们享受宽敞居住环境时,您一定想不到棚户区家庭的居住现状。“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80%以上家庭的住房面积不到45平方米,有的只有十几平方米。”昨天,长春市市长祝业精带给大家一组数字。

  “这些房屋大部分年限较久、房屋质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有些配套设施不全,无下水、无供暖、无煤气,交通不便……它们的存在,形成了一道道城市伤疤,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协调发展。”祝业精说。

  而棚户区改造作为房地产开发的重要内容,具有投资规模大、拉动力强的特点。祝业精举了个例子说: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投入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将拉动GDP增长0.5~0.6个百分点。长春市未来三年拆除棚户区计划加上对相关产业和消费的拉动,将明显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有力地拉动全市经济增长。”

  

  拆多少

  3年改造713万平方米

  

  从2006年起至2008年,利用3年时间集中改造108块棚户区,改造房屋面积71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9196户、涉及工企单位988家。其中,2006年改造24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3 130户、涉及工企单位380家;2007年改造24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8648户、涉及工企单位329家;2008年改造23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7418户、涉及工企单位279家。

  

  啥原则

  开发商须是“信得过”企业

  

  此次改造棚户区,原则是重点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条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配套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解决棚户区的实际“病症”,提升棚户区及其周边区域的空间环境质量。

  同时,实施的开发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并继续享受《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居民,通过货币补偿或回迁房和定销商品房的建设安置,享受更优惠的政策。对适宜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地块由区政府组织招商,实行市场化运作。

  

  咋规划

  分全面改造和综合整治两大类

  

  ■全面改造: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及每个地块的具体情况,全面改造的棚户区分为整体拆除重建、局部拆除重建以及由于用地性质改变需异地安置等模式。

  居住环境较差区域:对现状居住环境较差,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不配套的棚户区,应当实施整体拆除,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建设新型城市居住区。

  混杂的区域:对于棚户区房屋与现状企事业单位或居住区混杂的区域,在拆除改造棚户区房屋的同时,需对保留部分进行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筑,整体上改善居住环境。存在历史文化建筑地块,应按照文物保护或紫线范围加以保护,并进行必要的修缮,还原其历史风貌特色。

  ■综合整治:综合整治项目中,除必要的市政和公用设施建设外,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主要是实现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综合整治对象主要为建筑布局较整齐、居住环境较好、反映特定历史时期风貌、基本能够满足居住需要的棚户区。

  历史街区:城市早期历史形成的具有地域特点的街区,应保持原有街区的历史风貌,完善公共设施建设,拆除违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土地价值。

  配套较齐全区:进行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包括巷道建设)改善、拆除违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等内容,以改善棚户区的生活环境,促进与周边地区相协调。

  

  咋实施

  建回迁房、定销商品房

  

  ■建设回迁房:回迁房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开发企业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先建回迁房,保证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回迁。

  ■建定销商品房:定销商品房的建设由区政府组织,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定销商品房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中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居民。定销商品房的价格要体现保本微利的原则,即建设成本加5%的利润。被拆迁入持拆迁协议书和有关证明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购买定销商品房。定销商品房五年内不得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

  

  优惠

  七大优惠您瞅仔细

  

  优惠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棚户区土地,实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退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土地收购资金周转及棚户区改造。

  优惠二: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含非住宅用地),行政性收费减半,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与管理。

  优惠三:居民回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用地享受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优惠四: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电业、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

  优惠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优惠六:拓宽棚户区改造投融资渠道。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积极向银行推荐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建工程项目投入30%以上,允许进行抵押贷款。建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及时补充担保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及民间资金的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优惠七: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使用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功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贷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满足承贷人合理资金需求。取消对自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制。

  

  被拆迁户

  五大优惠“惠及”被拆迁户

  

  ●房屋安置。拆迁私有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政策,不找差价。每户在49平方米以内增加的面积,按建筑成本结算,偿还的面积和新增加的面积产权归个人所有。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按照“拆一补一”,每户不足49平方米补到49平方米的优惠政策,本着房屋安置与货币补偿基本等值的原则,按下列公式补偿:货币补偿总金额=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棚户区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无照房屋按照有关条例规定原则不予补偿,但对1990年4月1日以前自建、自住、无房屋产权证的独立房屋,其所有人具有拆迁区域内正式户口,又确无其他住处的,可对被拆迁房屋按照不同结构房屋建筑成本结合成新给予适当补偿。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另行制定颁布。

  ●对被拆迁的低保户居民,寻租住房有困难的,各区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帮助寻租,保证在回迁前有房住;回迁时,帮助办理各种手续,切实维护好低保户的合法权益。

  ●拆迁公有房屋原则上应先进行房改。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房改优惠政策暂行规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另行制定颁布。

  

  低保户

  回迁前一定保证有房住

  

  棚户区改造了,一到这时候最犯难的就是低保户了。不过,对于这方面,政府也有考虑。民政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改造期间低保对象的生活,对那些自己找临时住所确有困难的低保户,要协助他们寻找,保证他们在回迁之前有房住。

  在低保户房屋改造期间,不管他们的临时住所是否在本辖区,不得以任何借口取消其低保待遇。低保金仍按渠道进行发放。在改造期间,低保户所享受的动迁补助,不计算在家庭收之内。

  另外,低保户回迁后,仍在本辖区居住的,继续由原街道、社区进行日常管理。没有回迁到原辖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迁移工作。在低保户动迁、回迁过程中,民政部门要帮助他们办理好各种手续,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

  有人借机分户改造行不通了

  一听到要拆迁,一些头脑“活”,爱钻空子的人就开始想辙了。不过,现在为了避免这些人有机可乘,借机分户改造,长春市也推出了“对策”。对于分户改造,长春市将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第32号公告规定: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关于提请对<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进行解释的议案》。即:《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中关于“建筑面积不足49平方米补到49平方米”的规定,是指2004年7月31日以前,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和2004年8月1日以后,房屋初始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9平方米补到49平方米,房屋管理部门和房屋所有权人应认真遵照执行。

  定销商品房:是指为了妥善安置棚户区的被拆迁居民,使棚户区的弱势群体能够买得起房、买得到房,由政府组织,开发企业建设,以确定的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向被拆迁居民定向销售的中小户型商品房。本报记者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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