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16名责任人为审计结果“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1:17 深圳晚报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发现问题的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

  16名责任人为审计结果“买单”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昨天下午,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处分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作出如此严肃认真的处理,处理面如此之大,在我市尚属首次。

  去年9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就《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于2005年9月30日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10月9日,市长许宗衡在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要求结合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提高行政执行力,彻底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并结合整改和责任追究建立依法依规、高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展开了相关工作:一是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4个部门和单位的41个问题进行逐项分析梳理,提出了责任调查处理和整改的工作方案。二是督促各单位开展整改和责任处理。三是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单位领导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认真核实审计反映问题,切实摸清情况。五是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处理。六是开展财经管理责任培训,提高各预算部门执行财经法纪、依法高效使用财政资金的法纪意识和执行力。七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这次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的是严重违反有关财经规定,有的是由于现行管理体制不完善所致或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于一些部门执行中出现差错。责任处理和整改工作把握了三条原则:属于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在整改的同时,依规依纪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予以查处;属于有行政过错责任的问题,但由于情节轻微等原因,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并追究过错人的责任;属于体制机制不健全及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市监察局、审计局、纪检监察派驻三组共57人组成4个摸底谈话组,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单位进行摸查,并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调查,有5个问题属于严重违规违纪,在严格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共追究责任16人,其中局级5人、处级8人、一般人员3人。

  “问题单位”整改见行动

  ■审计问题

  殡葬管理所及所属单位管理和经营不规范

  ■整改措施

  市民政局党组已向市政府书面检讨,局中层以上干部讨论并认真吸取违规成立仁善公司的教训;调整市殡葬管理所的班子;全体股东全额退回仁善公司历年的利润分红;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全额退回2004年8月以来擅自提高标准发放的奖金、补贴和四大节日以外的过节费。

  ■审计问题

  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具站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措施

  市计生局将定期对药具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指定该中心的领导负责药具经费监管,同时,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健全药具入库、出库的电脑管理制度,不定期对药具仓库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审计问题

  深圳仲裁委公款私存

  ■整改措施

  鉴于仲裁委的存折使用情况均有记账,没有脱离监管;仲裁委已于2004年1月主动注销了个人存折账户,纠正了以个人账户存、支仲裁费的错误做法,并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因此,市监察局决定酌情从轻处理,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和停职离岗培训;由市财政局对现仲裁委账上的处理费资金按规定进行管理。

  ■审计问题

  深港西部通道工程项目单位挤占建设资金226万元为员工购买商品房

  ■整改措施

  经调查,为解决西部通道建设办公室(下称西通办)职工住房问题,2003年2月市交通局报经市房改办批准,借款给西通办购房并按房改政策分给职工,程序符合规定,当时也未出现挤占经费的问题。但2004年3月,西通办与市交通局分家时,双方工作人员未严格按规定进行债权债务结算,而是将购房款在工程拨款中列支、抵扣,事实上造成挤占建设工程款的问题。

  考虑到西通办属基建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开办资金,职工不能在市住宅局分房的情况;挤占问题的产生,并非西通办一开始就故意挪用工程建设资金购房,而是西通办与市交通局分家结算时,双方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法规进行债权债务结算,将购房款在工程拨款中列支、抵扣而造成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布后,市交通局、西通办积极整改,妥善解决了挤占的建设资金226万元的问题,没有造成资金流失,因此,市监察局决定酌情从轻处理,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审计问题

  原市运输局车牌拍卖基金7334万元结转为单位自有资金

  ■整改措施

  经调查,该问题的形成,起源于1992年,因当时的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属于改革探索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但是市交通局未按市审计局2002年10月8日下达的《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在王文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有关深圳市运输局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进行调整纠正,违反了《关于营运小汽车车牌拍卖收入使用的批复》“拍卖营运小汽车车牌收入,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规定。市交通局对此作了整改,已上缴财政4570万元,其余已用于交通建设的2764万元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核销。

  考虑到市交通局主观上没有滞留、截留应上缴的财政收入用于小团体或个人利益的故意;客观上市财政局清理银行账户时对市交通局的车牌拍卖基金没有保留专户,资金也没有流失;车牌拍卖基金7334万元的形成、结转和使用互为因果,时间跨度长达14年,责任不易区分;因此,市监察局决定酌情从轻处理,责令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审计问题

  15亿元支出预算未明细到项目

  ■整改措施

  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审机制,建立了部门预算编审委员会,2006年部门预算编制将在编制模式、项目分类管理、机动指标安排等方面进行创新,尽量细化预算编制,减少年度指标调剂;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检查和评估,各预算执行部门要分项目核算,500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自动进入绩效检查系统,用款单位要在年末专题报告资金使用、效益和结余情况。

  ■审计问题

  37亿元预算结余违规结转下年

  ■整改措施

  市财政局对历年的结转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将2004年以前结余清理完毕,2005年结余正在清理之中。今后将结合我市开展城市化转地举债规模较大的实际情况,将有关储备性结转专项资金划转建立偿债准备金。

  ■审计问题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涉嫌偷税情况严重

  ■整改措施

  市地税局组织各分局对辖区内的驾驶员培训企业进行了逐户清查,纳税人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11.45万元。对于有偷税嫌疑的纳税人,市地税局已转入税务检查程序进行延伸检查。该局将从源头上防止该行业偷税现象发生。

  ■审计问题

  个别单位编制预算“狮子大开口”

  ■整改措施

  有关预算单位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关于市文化局8300多万元结余的问题,市文化局已安排2100万元列入2005年部门预算;结余的专项经费约4100万元,已责令下属有关单位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按“专款专用、保证效益”的原则,合理和有计划地使用;历年实际结余2100万元,已要求下属有关单位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优先安排这部分结余经费的支出。

  市青少年宫2004年申报的12个项目中因时间、人员和设备限制未能开展的活动,在2005年完成,同时认真做好2006年的项目预算工作,确保以后项目预算的准确性,杜绝虚报情况发生。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把2004年结转的专项经费与2005年专项经费统筹考虑,加快项目落实,完成预算支出。

  ■审计问题

  1500余万元物业收入未纳预算管理

  ■整改措施

  市妇联对2005年6月30日前的物业收入进行了清查,已上缴市财政1000万元,并于2005年7月1日起将物业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交通局已于2005年10月14日将以前收取的物业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并将物业出租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体育局从2004年起已陆续将物业出租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审计查出的216万元为物业租金历年结余,已于2005年9月20日上缴财政专户。

  ■审计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薄弱多家单位账实不符

  ■整改措施

  市体育局完成了中成体育大厦、太平洋商贸大厦、康乐体育大厦等固定资产登记前的资料收集工作,体育俱乐部财务工作已于2005年10月17日前移交体育服务公司统一管理,纳入市体育局财务核算。

  市文化局组织下属各单位对需报废资产进行了清理归类,于10月底前汇总形成了资产报废方案,统一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制定了多项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属单位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市妇幼保健院完善了资产出入库、报废等制度,明确了资产报废程序,并主动与市档案、房产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问题。

  市建设局于2005年10月20日收回了1998年无偿划拨的房产,并于2005年11月1日起按月向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收取租金。市民政局已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调整账目,将该局原办公楼第六层交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由市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补交2003年以来的办公楼租金。

  ■审计问题

  中心区两大项目成“三边”工程

  ■整改措施

  市文化中心项目指挥部加大了设计管理力度,加强对现场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和协调,保证项目建设不突破批准概算总投资,力争有所节余。

  市少年宫于2004年11月根据审计机关的口头通报终止了两家监理公司的合同,并根据工程整改和结算工作量签订了以考勤制为主的监理补充协议,监理费下降60~70%,建设单位管理费将不再产生任何费用。整改后,市少年宫建设单位管理费和监理费增加的开支控制在559万元范围内。

  ■审计问题

  部分项目规避招标违法转包

  ■整改措施

  市公安局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市建设局补办射击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备案手续。

  关于梅林一村高层住宅项目部分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问题,由于原市住宅局已在机构改革中撤并,市住宅工程管理站承接了原市住宅局工程项目预算报送并负责相关遗留问题处理,市住宅工程管理站表示今后将吸取教训,严禁再犯。

  关于罗湖街心公园项目宝安广场工程施工单位违法转包问题,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杜绝施工单位违法转包工程。

  关于梅林中学项目竣工决算超计划投资的问题,经调查,主要是施工图纸不准确所致,福田区教育局已完善管理程序,落实岗位责任,强化了内部管理,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市水务局针对东部供水水源工程永湖泵站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问题,成立了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办法,全面加强水务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注重做好水务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招标、施工、结算阶段严格把关,杜绝“三边工程”。

  关于市游泳跳水馆玻璃幕墙等四项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的问题,市体育局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掌握各类体育场馆的专业施工特点,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切实加强场馆建设项目管理。

  ■审计问题

  基建财务管理存在资金挪用

  ■整改措施

  市公安局于2005年10月组织财务部门对该局建局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于2005年10月10日向市发展改革局报送了《关于申请调整我局1979年~1995年间未建30个项目投资计划的函》,完善投资计划调整手续。关于笔架山宿舍加建电梯问题,市公安局已把加建的电梯设备及电梯井作为笔架山住宅的附属设施,纳入公安局的固定资产管理。针对基建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市公安局与财政局进行了账务核对,根据核对数据及时调整基建财务报表,并制定了《基建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基建档案管理规定》,规范了管理程序。

  ■审计问题

  专项资金违规拨付并被挪用

  ■整改措施

  关于违规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市科技信息局明确,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事业单位的1780万元无偿资助款主要用于公共技术平台服务类、软课题研究及产业统计等项目,今后将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配置效益。市科技信息局、财政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1996年至2003年未收回资金进行清理、核实和催收。

  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经调查,原商贸控股公司20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已全部用于特困企业员工安置,但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上出现失误,记错了资金科目从而误导审计工作。为此,市国资委已责成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原商贸控股公司造成财务处理失误的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理。

  ■审计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任期内截留财政收入

  ■整改措施

  市交通局“绿的”经营权所得收入1.08亿元已于2003年8月上缴财政专户,利息67万元已于2005年5月上缴财政专户。原市外办2001年之前结余的“签证代办费”430万元已于2005年1月上缴财政。

  ■审计问题

  多家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措施

  原市劳动局将从下属单位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分得的利润700万元用于弥补局机关经费缺口,现市劳动保障局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原市外办下属外事中心综合楼租金收入,外事中心已将2004年12月前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上缴,从2005年起租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3月底财务账面的卫生材料与各科室仓库余额相差1562万元问题,经调查证实,是由于核算上少结转材料成本,造成财务账面的卫生材料(主要是疫苗)价值虚增。针对这一存货管理薄弱问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修订了《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库存材料(药品)内部核算管理的流程,每月末由财务记账人员会同实物管理人员对库存材料(药品)进行实物盘点,并按规定做好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审计问题

  单位下属机构监管不严

  ■整改措施

  市卫生局从2003年起已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医院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医疗卫生单位对外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整顿,要求所有对外合作项目必须报批或备案。经整顿,《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5项对外合作项目已取消17个,保留5个,余下的13个项目待内部审计完成后再决定去留。

  关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外企部利润分成收入处置不当的问题,市人事局已撤销了单独开设的银行账号,将原账号及开支合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财务账内,并与合作方协商明确了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外企部的性质,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市人事局于2005年8月修订全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专题向市财政局报告,明确了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外企部分得的利润收入属于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经营收入,应主要用于市人才交流服务事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