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制定浙江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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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1:42 都市快报 | |||||||||
技术创新不仅决定着浙江在“十一五”期间的经济发展总体速度,也决定着“和谐浙江”建设的成败。尽管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居全国前列,但从总体上看,浙江经济还没有摆脱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昨天,章凤仙等代表在议案中建议省人大尽快制定浙江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把浙江建设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强省。 背景:研发费用大大低于日本企业
章凤仙等代表调查发现,浙江技术、知识密集型企业发展水平较低,企业规模偏小,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乏成为影响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据有关部门调查表明,我省企业投入研发的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普遍不高,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研发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0.66%,大大低于日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8%标准。其次,还存在缺乏激励机制,人才匮乏等多方面的制约。 建议:将技术创新列入政绩考核 议案提出,要将技术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列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考核内容。扩大政府支持企业创新的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奖励,引导更多的企业资金投入技术创新领域。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技术研究机构,联合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跨国公司来浙江开设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实现国内国际科技资源为我所用。 人才机制上,要制定一套人才激励机制,从利益分享上充分体现知识对企业价值创造的重大贡献。政府要降低企业人才引进的成本,对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引进的高水平人才,给予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方面的适当倾斜。 同时改善政府服务。建设、财政、房管、人事、科技等部门要在技术改造、引进人才、经济适用房分配等方面加强政策的协调、衔接,简化审批手续,真正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为企业技术创新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后顾之忧。(都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