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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舞娱乐场所 禁止外商独资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1: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南方都市报消息深圳市文化局昨日发布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停止审批多年的歌舞娱乐场所全面放开,申请者只要向文化部门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便可以开业迎客。文化部门称,对于歌舞厅数量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此前,国内已经停止歌舞娱乐场所审批多年。而深圳经过争取,从2004年开始只允许设立自助式卡拉OK娱乐超市和星级以上宾馆配套设立歌舞娱乐场所。从昨天开始,深圳
市全面取消相关限制,放开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据深圳市文化局市场处解释,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歌舞厅、卡拉OK厅,并不包括酒吧、音乐茶座、咖啡厅、西餐厅等,后者的审批权限在工商部门。

  除经营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仍由市文化局审批外,经营面积在500~1500平方米的由区文化行政局审批。深圳市文化局市场处负责人表示,外商独资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是被禁止设立的。

  (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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