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第二套住房可能征重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2:13 现代快报 | |||||||||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这是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日前透露的。在刚刚结束的土地一级开发热点与实务研讨会上,束克欣在主题发言中指出,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不动产税,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 他进一步介绍说,不动产税改革将保证个人居住的基本需求,家庭基本的住宅用地税率有可能为零,而对于别墅、低密度住宅,税率肯定要高,基本住宅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
目前无不动产税税种 “国土资源部该官员的说法只能说是个人观点,我们目前没有接到文件说近期要对购买第二套房征收重税。”广州地区税务界有关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还没有不动产税这个税种,这个不动产税也可以理解为前一阵炒得沸沸扬扬的“物业税”,中国至今还没有明确物业税的概念,但很多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在本质上属于物业税。物业税的出台作为一次影响重大的税种改革,前期的调试等准备工作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其立法程序必然要经历上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等程序,过程相当复杂。因此,短时间内要想开征并不可能。该税务人士表示:“国土资源部官员的这一说法,可以理解为透露了一个信号,就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供应要采取措施进行严格管理,目的在于促进整个房地产行业规范可持续地发展,而不是把税改的利剑指向老百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