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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醉生梦死当庭流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2:13 现代快报

  据《竞报》报道北京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德民因涉嫌巨额受贿和重婚罪昨天在一中院出庭受审。金德民最为人熟知的拍档就是毕玉玺,据了解,这是“毕玉玺窝案”中涉案人员首次被曝涉嫌重婚罪。

  生日礼物是“欧米茄”

  上午9点半金德民走上法庭受审。在审理过程中,金德民都以“没有”“去过”这样的词语应对指控。对被控收受欧米茄手表和笔记本电脑等“生日礼物”,金德民供认不讳。

  对于谷某在他过生日时送给他欧米茄手表的事,金德民说:“当时认为是正常的往来,是金某送的生日礼物。”当时公司的同事们要为他过生日,地点选在了昆仑饭店,饭后前来一起为金德民庆祝生日的谷某就从车窗上将一个小盒子给了他,说是生日礼物。

  谈业务都要带钱来

  据金德民讲,他是通过毕玉玺和首发公司的另一名领导介绍与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某相识的,在他们公司与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过程中,谷某多次带钱来找他,从开始的2万美元到后来的十几万美元,但每次带钱,都会有“业务”上的事要商谈。

  在回答关于“外围运作经费”时,金德民说像他们这么大的项目,要审批下来需要不少的经费,当公诉人问,这些经费是作什么用途时,金回答说:“主要是请客吃饭,送礼用。”

  和“二奶”生有一子

  金德民同时被控“重婚”。据公诉机关指控,金从1998年起,与一名姓季的女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二人还生有一子。

  庭审时金德民介绍,他把另一个“家”安在亦庄,只有周末才去陪孩子。平时则一般是在喝多了酒的情况下才会去。有一次喝得太多,竟然是爬着上楼的。

  而他自己也认为,正是因为那些醉生梦死的应酬和习以为常的来往,才把自己从一名雄心勃勃的公司副总送上了法庭。在作最后陈述时,金德民几次哽咽,还流下泪水。案件审理一直到下午才结束。一中院没有当庭判决。

  【新闻背景】

  金德民今年47岁,北京市人,曾担任北京市首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首发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4年7月2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依法逮捕。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金德民在开发“新奥枫庭”三期工程项目时,以“外围运作费用”为名,先后索要并收受北京华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某给予的港币90万元,美元10万元以及欧米茄牌手表两块,索尼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等共计人民币182万余元的财物。

  金德民还被指控,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1998年起与季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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