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6年北京两会专题 > 正文

北京两会视点:群众演员待遇谁来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2:40 北京娱乐信报

  剧组不和群众演员签约想进演艺圈必须找穴头

  随着全社会对欠薪问题的关注,演艺圈里群众演员工资被拖欠、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也慢慢彰显出来。去年12月12日,在《无极》首映式上,就出现了这样一幕,数十名群众演员排队来讨要工钱。虽然他们中不乏有为戏不为钱的追梦者,但是他们毕竟需要生活,需要最起码的生存保障。

  记者调查

  交了很多钱未必有戏演

  据了解,群众演员一般分三种:一种是刚从学校毕业、对影视圈充满好奇的学生;一种是梦想出名的影视爱好者;还有一种是靠群众演员为生的无业者。

  昨天,为了了解群众演员的真实待遇状况,记者去了北京怀柔影视基地。

  想进这个圈必须找穴头

  在一拍摄现场,记者遇到了群众演员小李,虽然是严寒天气,但表演时他仍然要脱掉身上的大衣。“再忙一周就可以回家过年了!”小李对记者说。他做群众演员快两年了,但他每次工作总是会担忧薪水能否到手。据他介绍,剧组招群众演员一般会找到群众演员公司,演员公司再通过熟人一层层找群众演员。整个过程没有合同,而是按所谓的圈内约定俗成的规矩去办。

  “群众演员很辛苦,薪水也很难保障。作为一名普通的群众演员,我真心希望这个市场能够更加规范,这样剧组和群众演员的利益都有更大的保障。”小李对记者说。

  

北京两会视点:群众演员待遇谁来保障

  每一部戏的成功都离不开群众演员,但群众演员的权益该怎样保护,却还没有一个相应的管理规范。资料图片演员招聘广告多是骗人

  “只要上了套,不但没戏拍,就连之前交的钱也石沉大海了。”老刘是在2004年开始接触一些招聘群众演员的公司,他在交了百元试镜费、上千元的签约费后,不但没有拍成戏,而且事后才发现招聘公司是骗人的。

  老刘说,“参加应聘的人多是从外地来京寻梦的人,大家都把影视公司招聘演员的广告视作迅速接触这行的捷径。不管你有没有经验,只要交了100元试镜费,工作人员就会安排试镜人在一个家庭DV机前做自我介绍,过了这一关还要交纳500元—3000元的签约费,这也叫做违约金。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其实不止我一个,许多人都是年初交钱,年尾还没等上角色。”

  剧组不和群众演员签约

  “有戏拍就行,签不签两可。”许多为了拍戏而忽略到自身保障的群众演员就是因为抱了这样的想法,才会在利益被侵害时束手无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几乎是百分之百的群众演员都不签合同,即使做了好几年群众演员,已经熟得可以穿梭在各个剧组的演员。

  委员建议

  最好建一支文化演出稽查队

  “群众演员的演出也是一种劳动付出,同样要受到法律保护。”政协委员、北京河北梆子剧团演员、国家一级演员,曾两次获“梅花”奖的刘玉玲认为,就像规范演出市场一样,群众演员市场也应该进行规范,有关部门对这些单位应进行必要的约束,特别是一些不守信用或者没有资质的组织单位应当被淘汰。

  “其实还是群众演员法律意识淡薄。”刘玉玲委员说,演员与演出公司合作都要签订合同,而由于群众演员是临时性的,因此很少有人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这就让一些人钻了空子。

  刘玉玲委员建议,文化管理部门应成立一个文化演出稽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演出公司、影视公司进行稽查,发现因拖欠群众演员工资的应进行处罚。另外,群众演员也要和组织方签订合同,一旦对方违约,也可以对其进行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星观点

  邬倩倩:剧组该为演员工资负责

  邬倩倩承认有穴头抽头的现象:“我知道有穴头专门组织一批群众演员,每次介绍一个地方都会抽头,有些还抽得很多,但不给不可能。”

  问及群众演员工资被克扣谁该负责,邬倩倩有些犹豫:“也许是剧组吧!”但她表示目前在演艺圈里,还没有听说有专门管理穴头的部门。

  丛薇:当场演完当场给钱最合理

  政协委员丛薇则认为:一部电视剧、电影、演出活动,主角是重要的,但是群众演员也是必不可少的,她希望通过本报提醒群众演员,在进入拍摄前,不管联系人是张三李四,最好约定为当场结算工钱。

  但丛薇也认为,目前大多数剧组都是与群众演员口头协议,这也是事后导致群众演员讨薪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律师说法

  不能用行业特殊性对抗法律

  曾为演员王伯昭代理过其告“张卫健、谢霆锋打人案”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认为,演员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群众演员也是如此。剧组在安排群众演员的吃饭、住宿等待遇上,不说与主要演员相比,就是与剧组工作人员比较,也是有很大区别的,群众演员往往不受尊重,连续演出十多个小时,甚至在演出时被打伤、摔伤,剧组对此解释这是剧情需要,不是故意的,可能给他一点点赔偿,甚至一点都不给。

  他认为,不管是演艺行业,还是其他任何行业,都不能以自己的特殊性对抗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能以“演员行业特殊”、“这是行业惯例”为借口,侵害群众演员的利益,群众演员讨薪也应该走法律程序,在拍摄前与对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拖欠工资后起诉到法院。

  编后语

  规范化管理亟待跟进

  据了解,目前还没有规范的群众演员管理制度,群众演员本身素质存在问题,管理上也是松散无序。

  目前经营群众演员业务的影视公司数量众多,应聘者必须先交给公司一笔“介绍费”或“入会费”,才能参与影视剧的拍摄或者综艺节目的录制。年轻人大多是冲着对影视剧拍摄的好奇而来的,但往往是高兴而来,败兴而归。因为在拍片现场大部分是等的时间比拍的时间长,而且拖欠酬金是这些影视公司的一贯作风。

  北京未来要发展文化产业,当然也包括影视产业,每年几万集的电视剧、几百部的电影都需要数以万计的群众演员支持,规范这一群体的工作和经营行为势在必行。

  信报记者郭志霞 赵磊 方芳 赵博 李剑英 王萌 谢长艳

  相关专题:2006年北京两会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