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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3·15"警示:免费礼品不是"馅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3: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淑娜通讯员杨杰张晶晶)随着春节的临近,销声匿迹多时的“免费礼品陷阱”现象又开始活跃起来。近日,秦皇岛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不断接到市民举报电话,反映在市区部分商场周围有人以免费赠送礼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款。

  举报电话反映在鑫园广场等商场附近,有人拦住行人进行宣传,称可向其免费发放礼品,仅需消费者试用后为其产品进行宣传。如行人表示有兴趣,他们就会将其带到鑫园广
场内一家已停业的活动冷饮亭中进一步宣传,并将一些诸如相机、洗发水、电熨斗等物品交给消费者。与此同时,他们又宣称,这些物品价值很高,现免费赠送给消费者就是为了请消费者为其做宣传,为了向消费者表明为其产品宣传的“诚意”,请消费者缴纳98元的宣传费,消费者如想退款随时可以全额退还。但付款后,当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时,这些人又不承认该笔费用是宣传费,而是货款,并表示该商品无质量问题,且消费者是自愿购买,所以不能退货。消费者这时才发觉自己已经掉进了这些人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

  由于这些人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所赠送的礼品实际价值不高,一旦执法人员出现他们便会闻风而逃,查处工作很困难。工商执法人员在加大力度查处的同时,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轻信、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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