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级不合格学校不发毕业证大学生状告母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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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3:1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月16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赵静 李心阳)近日,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合格,被学校拒发毕业证的胡某得到消息:在一审法院驳回他状告母校的诉讼请求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1998年,胡某考入省城某高校,学校规定以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结果作为第四学期英语考试的成绩,不及格无法拿到学分。大学四年里,胡某包括英语四级在内七门必修课不
2005年胡某以往届学生身份报名参加并通过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书面形式向母校提出颁发毕业证的申请,但学校以胡某不符合毕业条件,已对其作出结业处理为由,拒绝颁发毕业证书。胡某与学校产生争执,将母校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教育法》规定,高校有权自主编制教学计划,学校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代替本校第四学期英语考试,作为毕业的条件应属于自主制定教学计划的范畴。原告胡某在延长学制期限内,未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因而不能达到毕业所需学分,不符合毕业条件。故被告未向原告颁发毕业证无不妥。 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