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药品广告将设警示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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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3:16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建立违法广告警示制度,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企业及其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警示,同时加大对这些品种的质量抽验力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司长王立丰在16日召开的全国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会上表示,今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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