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这一刀砍出了“亮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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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3:44 新桂网 | |||||||||
1月10日,时任山西稷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宁波找到局长贾某,要求在一张修车发票上签字报销。贾见发票上没有当事人及分管领导签字,便提醒宁先让分管领导签字。孰料宁摔门离去,几分钟后便举着一把锯齿砍刀冲进办公室要砍贾,其他人发现情况不妙强行夺下砍刀。 分析这一刀,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问题,比如这个副局长的暴力倾向,比如这个公安
首先,这一刀的背后,是正常与不正常程序的较量。且不说这个副局长是不是属于正常的财务报销,这些报销项目中间有没有以公肥私的成分,单就是他绕开正常的程序去办理这一点,就让我们看到了他对制度的破坏。如果局长不顾财务纪律,对此大开绿灯,并非什么难事。但我们看到的是,正局长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去走,矛盾由此激化。 其次,退一步说,副局长没有按照正常的财务程序走,是因为里面有猫腻。那么正局长的暂时拒签,至少说明,二者没有结成联盟,抱团腐败。如果在那些已经曝光的单位领导一窝腐败案中,相信正局长对副局长的这种报销,肯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从中分羹。正因为正局长与副局长没有抱成团,才有了这一刀的出现。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这一刀砍出了单位正副职领导之间的矛盾。在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领导班子中,试想,又怎么能带好一个单位呢? 其实,无论什么原因,副局长提刀砍人都是令人不齿的。这一刀,让该单位的上述问题及时暴露,也让我们看到了某些人对正常制度、正常程序的蔑视和践踏,更让我们看到一些违反程序、制度的人“逆我者亡”的心态。如何解决矛盾,完善管理,防止下一次出现这样的事件,正是这一刀为我们砍出的“亮点”。 (林大手)编辑:杨东作者:林大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