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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拟定于3月22日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3:54 深圳商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开幕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拟定于3月22日召开

  【本报讯】为期4天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天召开,备受社会关注的审计发现问题处理结果的报告由市政府提交常委会议审议,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和循环经
济促进条例(草案)继续进行第二次审议。

  昨天下午,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汝稳、张建国、邱玫、王新建、汤锦森、李华楠,秘书长袁庆文出席会议。市公安局长李锋、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列席会议。10名普通市民旁听了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议的议程,主要议程有: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深圳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审议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和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5年度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圳市2006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方案的报告等。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会议建议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22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5天,将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和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本次常委会还安排了一场法制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明教授讲授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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