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两名贪官挪用公款4亿多元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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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4:2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本报讯 (特约记者 何国顺 通讯员 占涛、黄亚东) 鄂钢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涂人刚、农行鄂州市文星支行原行长秦高松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一案,昨日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23亿余元。 经查,涂人刚,现年61岁,鄂钢集团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享受副厅级待遇),因涉嫌受贿罪,于去年2月17日经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秦高松,现年43岁,农行鄂州市文星支行
检方诉称,2002年4月,鄂州荣德公司董事长卫某找到时任行长的秦高松要求贷款,秦说有困难。卫就找到当时在鄂钢集团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涂人刚,要求在鄂钢借承兑汇票,涂表示同意,但要求由银行出面来取。卫当即找秦商量,秦表示同意。同月15日,两人来到涂的办公室,涂签字同意,让秦拿走鄂钢未到期的2200万元承兑汇票。秦将承兑汇票交给了卫。 自2002年4月15日至2003年12月17日,涂、秦采用上述手段,13次将鄂钢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计42314.50万元拿走,交给卫某用于经营。到2004年6月30日时,荣德公司尚有2650万元未还给鄂钢。秦为了不让事情暴露,办理了2650万元的假进账单和假对账单交给鄂钢集团公司做账。直至案发,秦取走的42314.50万元承兑汇票中,还有2340万元尚未归还。 检方还查悉,1997年到2004年1月,涂人刚利用职务便利为叶某谋利,收受叶某贿赂款287万元,并伙同其子收受卫某贿赂款60万元。1997年到2004年,秦在担任农行鄂州市古楼支行副行长、农行鄂州市文星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叶某谋取利益,收受叶某贿赂款25万元。 据悉,庭审将持续至今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