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对家人施暴属违法 我市开始拟定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3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周睿)昨天,市妇联在全国“维权贡献奖”电视电话表彰会上透露,今年,市人大将修改《重庆市妇女保障条例》,同时,《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也已进入立法程序,“对家庭成员施暴属于违法”将被写进新条例中。

  据市妇联副主席兰运华介绍,目前,妇女在政治、劳动、人身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存在着一些重大问题,尤其是在家庭暴力问题上,怎样来对其进行规避,现在还没有行之
有效的好办法,“其实男同志有时也会遇到家庭暴力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妇联表示,在政府的领导下,目前他们已成立了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凡是有家庭成员遭遇权益问题,都可以通过该委员会进行协调帮助,年内,我市还将对妇女进行专门的维权培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