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视频质疑法院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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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3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卫楠)1月12日,有网友在华商网及西安的另一家网站上发布视频短片。3分45秒的短片暴露了当事人与大荔县法院审判员、审判长之间的私人对话。该网友质疑大荔县法院以权办案,引来网友众议。本报记者昨日对录像短片进行了核实。 网上视频引来网友众议
“这事没办法弄了…… 这个事,我领导有这个意思,有这个意思……” (这是网上视频谈话片断,谈话出自大荔县法院本案审判员赵永义之口。) “这事就往瞎的弄…… 我和(赵)永义谈过,永义说良娃(法院一副院长)给说了,永义态度就坚决了,我再争取瑞侠,(瑞侠)先同意了,可又不同意了…… 我的观点还是那样,我的观点在合议笔录上记得清清的……” (短片显示,以上是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辛建文所言。) 1月12日至今,西安的两家网站的BBS中,该网友发布的这段3分45秒长的视频短片,引来诸多评议。 因祖遗宅基地确权引发 该段视频在网上发布次日,本案第三人孙淑芳的代理人张先生,向本报同时反映此事。 据悉,此事起因于大荔县法院2005年11月5日审理的一起行政诉讼案。辛建文为该案审判长,赵永义、李瑞侠为审判员。 据了解,大荔县羌白镇新桥村孙淑芳,以祖遗宅基被王洁非法侵占为由,于2005年向当地政府申请确权。2005年7月1日和9月15日,城关镇政府和大荔县政府,先后依法对位于城关镇西库32号两层楼房的宅基地确权,由孙淑芳行使使用权。 王洁不服,将大荔县城关镇政府推向被告席。 张先生称,法院审理期间,他们准备了大量证据,并对本案信心十足。但案件合议期间,有法院内部朋友透露,院领导有指示,可能不会维持政府决定。 2005年11月26日上午,在赵永义和辛建文家,张先生悄悄地用可以摄像的手机分别摄录下了与赵、辛两人的谈话场景。2005年12月21日,大荔县法院撤销大荔县城关镇政府确权决定的行政判决下发。感觉判决不公的他们,随后将偷录视频传至网上,“希望揭露一些不公正的东西”。 法院答复将对此事调查 昨日,记者在大荔县法院核实短片中涉及的人物身份。 上午11时许,在行政庭办公室,正好碰见录像中的赵永义。当记者亮明身份准备采访时,赵一边推说让去见庭长,一边披上上衣赶快下楼…… 随后,记者多次寻找庭长辛建文,办公室一直无人。 在法院政工科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录像中两人确系法院行政庭赵永义和辛建文。“如果真是他们说的,明显说话不负责任嘛……” 下午2时许,法院副院长饶秦军看过网上资料,回复记者会马上报告院长,由于录像涉及到一位副院长,他们会尽快给媒体一个调查结果。“如果录像属实,相关人要承担责任”。 该院院长乔跃进昨晚7时致电本报,称当时判决是审委会研究决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