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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按居住地登记户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5:47 东南快报

  河南省日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今后5年内,河南省将推行按居住地进行登记的户籍制度,在全省统一城乡户口管理,招公务员将不限户口,外来工和“城中村”的从业人员被纳入社会保险,凡有稳定住所,包括购房和协议租房的外来进城从业人员均可申请郑州户口。

  《意见》规定,凡是有稳定住所,包括购房和协议租房的外来从业人员申请迁入户
口,居住地派出所要为其办理入户手续,其配偶和子女也可一并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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