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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归位·不越位———代表委员把脉构建责任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6:3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新闻闪回]

  2005年11月1日起,《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个综合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还创造了另一个“第一”:首次将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规范
性文件、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

  为方面出现的行政过错,一并纳入追究

  范围。

  把纠正和处理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责任政府的身姿在2005更加清晰可辨。

  主持人:本报记者陈婷嘉宾:

  陈陆文委员金广集团董事长魏建平代表四川天闻律师事务所主任郭瑛代表乐至县天池镇政府镇长主持人:去年7月,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疫情突袭资阳。在这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82名干部因处置工作失职和不作为受到责任追究。

  郭瑛:我们镇就有2名干部因此受到追究。其实,那段时间大家都非常辛苦,有的连续几天通宵值班,有的甚至受伤。但是,这是责任所系,出了问题,就必须承担责任。

  魏建平:5年来,政府对公务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等等都被纳入责任追究范围。政府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

  郭瑛:依法行政,构建责任政府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也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要求。事实证明,通过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了干部工作作风转变。现在你去基层,会看到干部对来访群众耐心解释、帮群众跑路办事、主动下乡了解民情,称赞政府的群众明显多了。

  陈陆文: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的同时,还应防止责任的过度使用。

  主持人:更准确地说,是政府不能越位。

  陈陆文: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却常常干预微观市场主体。这种行为就是越位。

  魏建平: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加快职能转变。要明晰政府行政的权力边界,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严格依法办事、有错必纠。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责任意识不仅仅应体现在重大事件的处理中,更应体现在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诸多日常行政行为中。

  主持人:建设法治政府,还需要作出哪些努力?

  陈陆文:首先要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魏建平:政府应当加强内部督查,同时强化外部监督,使政府的行政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比如将督查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百姓等参与决策过程等。

  郭瑛:对公民的普法教育也不可或缺。增强全民法制意识是建设法治四川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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