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忠拿到4500元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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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6:56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记者 侯 锐 实习记者 杜 磊)1月15日,家住呼市玉泉区桃花乡新旺庄村的王继忠告诉记者:“贵报报道了前桃花村砖厂拖欠我们工钱的消息后,砖厂负责人王二与我们取得了联系。经过协商,王二于2005年12月20日先付给了王三毛4000元工钱,表示筹集到资金后再支付我的工钱。1月14日,王二与我取得了联系,付给了我4500元工钱。我的两个孩子都在上学,经济负担很重,眼看着就要过年了,这些钱对于我来说真是很及时,感谢《北方新报》的关注。”2005年12月19日,本报对呼市玉泉区前桃花村砖厂拖欠王继忠、王三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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