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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也是“法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在很多时候和情况下,良知还是一种极为稀缺的道德资源。而这,正是我们评选“山东好人”的原因———张扬那些该张扬的精神价值,这也是按良知行事。

  本报评论员金岭

  本报推出的"山东好人"评选终于有了结果。“好人”的标准也许有很多,不同社会
阶层、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利益背景甚至不同喜好,都可能有不同的“好人”认定标准。因此,或许有人会说,在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日趋多元的社会生活中,“好人”的标准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很难有相对恒定的“好人”判断标准。

  但是,如果你看了本报推出的“山东好人”的事迹,你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疑虑,因为这些“好人”之所以能成为“好人”,不是因为他们像传统的英模那样,有意识地构造着某种宏大的叙事,他们走进本报读者和公众的视野,也不是因为常见的组织式的推举,而是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受良知的驱使———按自己的良知做事便心安理得,违背良知做事则寝食难安。

  换句话说,良知,就是他们内心恒定的“法则”。在当今社会,如果一个人能按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良知行事,称其为“好人”,谁会怀疑这样的“好人”标准呢?这些“山东好人”,或者出于亲情,或者出于职业道德,都是一种自觉的选择,没有任何功利的考量,良知是支配他(她)们行动的“法则”。

  因此可以说,如果一定要为“山东好人”设定基本标准,那尊重自己的良知,把良知作为内心的“法则”,就是我们的标准。想想当今社会上那些连自己的亲生父母或亲生儿女都敢抛弃的人,那些眼看着落水儿童苦苦挣扎却袖手旁观的人,那种对路边奄奄一息的求助者无动于衷的人,必须承认,按良知做事,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因此,良知这个标准,对“山东好人”来说,是低标准,但对有些人来说,却是高标准。

  有了这样的标准,不但可以使“山东好人”的形象清晰起来,同时也告诉我们,“山东好人”并不是遥不可及,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这样的人。

  本来,尊重自己的良知,并按良知行事,应该是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的行为底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和情况下,良知还是一种极为稀缺的道德资源。而这,正是我们评选“山东好人”的原因———张扬那些该张扬的精神价值,这也是按良知行事。

  当然,人和人的良知是有差异的,甚至有根本的差异,和一个谋财害命的歹徒就没有什么良知可谈。因此,一个和谐社会的运行,最终不可能靠个人的良知来保障,从根本上还是要靠利益的基本均衡,要靠良法的保障,要靠健康的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但不能否认,大多数人认可的良知,永远是最珍贵的道德资源;如果社会绝大多数人都能视良知为“法则”,那将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巨大道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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