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发商“送”掉的停车场归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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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43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杭州1月16日电】(郑黎张水萍)宁波市四方家园小区的居民终于舒了一口气,经北仑区法院一审判定,被开发商“送”掉的2000平方米停车场回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位于北仑区的四方家园小区一期建成交付已3年有余,其1号楼北侧是一片镂空砖铺成的停车场,占地约2000平方米,用围墙围了起来。家住1号楼5楼的陈先生说,当初买房时
法官审理认为,售房时小区广告宣传的平面图与小区规划平面图不一致,具有虚假宣传的事实。根据“地随房走”的房地产转让基本原则,四方家园地块商品房出售后,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归业主共同所有。法院判决小区2000平方米空地的地块使用权归四方家园业主共有。 (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