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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库正式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4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张旭东毛晓梅)中国人民银行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

  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新闻通气会上说,这一征信系统的使用,充分考虑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除有关部门特殊需要外,查询这一报告必须要经
过个人书面授权同意。

  哪些机构可查询信用报告

  人民银行介绍说,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等其他政府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也可按规定的程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当然,因为个人向银行借了款或是使用银行信用卡,这家商业银行凭借协议便可查询这个人的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包含哪些信息

  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报告中包含有个人身份、居住地点、职业、银行信贷、信用卡、贷款担保、个人结算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等有关征信信息。

  按时交电话费等有望记入报告

  据介绍,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除了以上信息外,个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将记载您的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是否按时缴纳电话、水、电、燃气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信用报告有误可以提出修改

  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可以申请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并根据自身意愿使用信用报告。如果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错误,可以提出并经核实后修改。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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