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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多此一举”其实不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7:43 新桂网

  14日上午,四川省成都蜀都公证处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公证:一保洁公司老板为挽留两位因担心领不到工资要求辞职的部门经理,和员工签订了“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拖欠工资,决不当老赖”的协议并且到公证处作了公证,成了全国老总和员工公证“不拖欠工资不当老赖”的第一人。(据《新京报》1月16日报道)

  这位保洁公司老板向两名部门经理公证“诚信”,要说也是“急中
生智”的结果。因为他明白,如果部门经理都担心拿不到工资要走人,那公司上下数百名保洁员肯定情绪波动更大。而眼前正是公司的赚钱季节,如果员工出现情绪,那整个公司就可能瘫痪。但应急之法难免不够周全,“老板公证不当老赖”的消息传开后,有些人就称这样的公证纯属多此一举,按照《劳动法》签订了正式合同,哪一方违了约都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如果一一给员工作公证,光那笔公证费就可以多招好几名员工了。

  老板的“诚信”,当然不是凭着一纸公证就能确信无疑的。而我则想,既然当前局部地区、一定范围的社会总体诚信指数,还不是那么令人满意,在架构诚信诚实这座“道德大厦”的过程中,倒也不妨分段分期,允许有个“初级阶段”、“发展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区别对待。由此观之,保洁公司老板的“公证立信”,便可看作是“初级阶段”的尝试之举了,看起来似乎“多此一举”,其实就像现在咱们许多地方还要时时提醒“请按秩序上车”一样,属于不得已而为之。而那家公司两位部门经理拿到“诚信公证书”之后的转忧为喜,安心留下来继续工作,确又说明这样的“初级保证”,对于扩大劳资双方的“诚信”可信度,还是颇见实效的。(浙江 司马童)编辑:杨东作者: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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