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法系统设新闻发言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31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李丹记者 郭毅 日前,在哈尔滨市召开的黑龙江省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从今年起,黑龙江省县级以上政法部门都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布制度,以增强政法工作透明度,推进司法公开,逐步实现“阳光政法”,强化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年县级以上政法部门都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