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消费“五不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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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3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唐葵阳通讯员康喻强)为了引导广大消费者更加科学、理性消费,规避消费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1月16日,市消协发布2006年第1号消费警示———理性消费“五不要”: 一、不要轻信商家虚假承诺。有的商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诺不践,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二、不要被商家的促销手段所迷惑。有的商家以虚假打折欺骗消费者,有的商家以返券、赠券、有奖销售诱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陷入恶性循环购物的泥潭。 三、不要盲目购物。购物前应货比三家,对商品的质量、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克服购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四、不要轻易购买上门推销的商品。由于上门推销人员身份不明,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有的上门推销商品属于“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开具的发票真假难辨,如果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将很难得到解决。 五、不要购买质量无保障的食品。应到信誉好的大中型商场、超市购买食品,购买时要仔细察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食品,不要忘记索取购物凭证。 在此,市消协希望广大经营者以诚为本,诚信经营,正当竞争,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