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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事酒鬼要在局子里呆到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47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昨天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确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顺利实施,江苏各地已经开展了隆重的宣传工作。

  《治安管理处罚法》呈现六大变化

  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与现行条例相比,《治安管理处罚法》具有“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六大变化:

  1.突出强调社会治安管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

  2.增加规定了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和处罚种类。新法规定应当处罚的行为有153种,比现行条例规定的124种增加了29种。比如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等等。新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适当提高了罚款的最高数额。根据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别规定罚款二百元以下、二百元到五百元、五百元到一千元三个档次。对卖淫、嫖娼,仍然维持现行的处罚规定。

  4.缩小了行政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把行政拘留处罚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三类,进行了严格限定,大大缩小了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5.处罚的程序更加公正。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新法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6.加强了对公安机关尤其是人民警察执法规范的要求。新法专门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必须禁止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体罚、虐待、侮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私分、侵占、挪用罚没、扣押的款物,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等,均规定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详解《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条文

  四种情形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有四种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将被从重处罚,即: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暴露狂”将被拘留

  法律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网络传递淫秽信息将受罚

  法律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偷窥他人隐私将被拘留

  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立法打击“足球流氓”

  法律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扰乱文化、体育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强行进入场内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酒鬼闹事可被约束至酒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对酒鬼闹事、宠物扰民、旅馆住宿等一些民生问题等“细节”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法律规定,酒鬼闹事也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法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租房给不明身份者要罚

  法律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作者:陈闻/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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