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检察建议追回税款千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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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54 检察日报 | |||||||||
本报太原1月16日电(记者丁毅 宁风 通讯员李群友) 近日,山西省左权县地税局清缴税款921万元。至此,山西省晋中市检察院在查办一起地税局长滥用职权的案件中,通过检察建议已为国家追回流失税款千万元。 2004年6月8日,晋中市检察院在立案查办左权县地税局局长李大毛涉嫌滥用职权一案中,发现该县地税局曾对永兴煤化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的2003年度所得税缴纳情况组织过
当年6月14日,该院向晋中市地方税务局发出建议书,要求对其中4户较大企业进行复查,复查查明其中3户应补交所得税额700余万元。 7月19日,检察机关又向该市地税局发出“全面复查并将应补所得税依法清缴入库”的检察建议,并针对地税局在企业汇算清缴检查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晋中市地方税务局立即向左权县地税局发出整改意见,左权县地税局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查找问题根源,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着手追缴流失税款入库工作。 记者近日得知,左权县地税局已经对10户企业2003年度所得税汇算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清缴所得税款921万元,连同李大毛涉嫌滥用职权案追回的106万元税款,总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2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