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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台资企业签订开发性贷款意向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8:56 金羊网-新快报

  省开发银行可直接评审3000万元以下的贷款,今年计划贷出20亿元

  新快报讯(记者 钟起龙 通讯员 张远行 实习生陈海富)前日下午5时,广东省开发银行与宏仁集团等三家台资企业签订了贷款意向书。此次签约仪式标志着广东省率先开始了对台资企业的开发性贷款工作,而省开发银行计划今年向台企发放贷款20亿元。

  昨日,省台办、省开发银行、省粤台交流促进会在广东国际大酒店共同举办了“2006年广东台商迎春酒会暨国家开发银行对广东省台资企业贷款宣介会”。

  省政协副主席陈蔚文简要介绍了2005年广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粤台经贸合作的情况。陈蔚文强调,最近公布的《台资企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暂时办法》,对贷款对象、贷款领域、贷款品种和利率、贷款申请程序和评审办法以及贷款管理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表明了国家对台资企业的关心和扶持,将缓解台资企业的融资压力、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广东省各级政府及省台办、省开发银行等工作职能部门将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为台资企业的发展全心全意地做好各项后勤服务。

  在迎春酒会上,省开发银行与台资企业宏仁集团、东莞富华鞋业有限公司、新高电子(中山)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意向书。宏仁集团董事长王文洋告诉记者,作为来广州投资的台商,他和他的企业见证了广州的辉煌发展。台商在大陆的投资需要银行的支持,此次签订开发性贷款意向书,将为台商解决融资难起到显著的作用。

  广东省开发银行的负责人说,今年计划向台资企业放贷20亿元,并在5年内共贷出80亿元。

  据悉,开发性贷款的利率要比商业银行贷款低,贷款期限也长,大陆提供给台商的开发性贷款额度总计300亿元人民币。宏仁集团的一名行政人员说,开发性贷款能为企业的营销、设备更新、技术研发等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作为台商他们对贷款期限可长达5年的开发性贷款十分欢迎。

  根据省台办、省开发银行联合于今年1月15日制定的《台资企业贷款操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开发银行与省台办共同受理、审核台资企业的贷款申请,并由开发银行作为贷款人对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发放贷款并进行贷款管理。按照开发银行现行评审管理方法,申贷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由总行决策;申贷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由开发银行分行评审决策。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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