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翼城原县委书记大肆“卖官”被判 15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09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太原 1月 16日电 16日记者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15年,其妻子王临风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0年 4月至 2004年 5月,被告人武保安在担任临汾市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卖官”,先后为 28人在职务提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武保安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此外,二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武保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5年。其非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