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应建长效环保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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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14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关于湘江水污染防治的话题,由来已久,在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提交的《加强湘江水污染防治确保沿江人民喝上干净水》的提案,再次发人深省。 为什么有关保护湘江的问题,每年都受到广泛的关注和重视,但问题的实质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陈本洪委员说,除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外,还要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环保工作机制。 提案显示:这套工作机制应当包含,各级政府对湘江水质负责的考核机制,明确环保、水利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上下游联动保护湘江水环境质量的机制;同时建立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对地方政府、企业负责人、特别是环保系统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认真编制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保饮用水安全。尤其是株洲清水塘、湘潭岳塘区、衡阳水口山等重点污染防治地区要开展污染防治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抓紧组织实施。 提案还指出,要加大环保力度,各级政府每年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达到国家提出的环保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1.5%的要求。 本报记者 张权 实习生 汪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