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为首钢送“廉政年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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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14 检察日报 | |||||||||||
图为石景山区检察院干警向首钢纪委工作人员讲解检察建议书的内容。舒振亮摄 为确保全国瞩目的首钢搬迁工程顺利进行,预防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在新年发出的第一份检察建议就是向首钢总公司纪委公布行贿者黑名单。
据悉,该院从1999年与首钢纪委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起,就已经开始着手建立行贿者档案,将6年多来向首钢总公司以及各分公司有关人员行贿的企业和个人的情况建立数据库。首钢搬迁工程正式启动后,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方便首钢在诸多经济活动中挑选诚信指数高的合作伙伴,石景山区检察院在1月11日将全部详细的行贿者黑名单作为“廉政年货”,送到首钢纪检人员手中。 据首钢纪委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检察机关的这份“年货”对企业开展内部监督工作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企业纪检部门掌握了行贿者黑名单,可以促使竞标企业和合作单位更加重视廉洁自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