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 顾秀莲出席并讲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20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李薇薇)全国1000个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立下“汗马功劳”的集体和个人,16日受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19个成员单位的联合表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出席了此间召开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暨“维权贡献奖”表彰会议并讲话。

  北京市妇联构筑依法维权、协调维权和服务维权的新格局;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北京率先成立“青少年家长法制教育学校”和“青少年法制社区”;《新京报》自创刊以来,在保护儿童权利方面做了大量报道及工作……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都是战斗在妇女儿童维权第一线的相关部门。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中,有刚正不阿的法官、检察官,不怕流血牺牲的人民警察;也有敢于为受害妇女儿童挺身而出的妇联干部,一片爱心救助孤残儿童的民政干部;还有不辞辛苦为失业下岗妇女寻找出路的劳动保障干部等。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

  顾秀莲在讲话中向所有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她总结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成立以来的经验,并对“十一五”期间如何开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新局面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思考和谋划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二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从源头上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依据。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要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环境。三要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做好化解矛盾、协调利益纠纷工作。要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涉及妇女儿童的社会矛盾。要努力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维护妇女儿童生命财产安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