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名局级干部承担审计责任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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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09:3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普德法) 审计有问题就要有人“买单”!昨天下午,深圳市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责任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局级5人、处级8人、一般人员3人。 据悉,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作出如此严肃认真的处理,且处理面如此
去年9月27日,深圳市人大四届二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市政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深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去年9月30日成立专门整改及责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部署,工作小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34个部门和单位的41个问题进行逐项分析梳理,市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发文督促各单位开展整改和责任处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还进行了责任处理。 据介绍,市监察局、审计局、纪检监察派驻三组共57人组成4个摸底谈话组,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所有单位进行摸查,并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计谈话250多人次,制作谈话记录200多份,提取有关原始资料和书证2000多份。经调查,有5个问题属于严重违规违纪,在严格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共追究责任16人,其中局级5人、处级8人、一般人员3人。具体为:给予行政处分5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9人,其中局级4人、处级4人、一般干部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停职离岗培训2人。 据悉,今后市政府将采取系列举措,实施更严厉的问责制,加大对财政违法违规的监督、处罚力度,切实纠正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不规范、效益低下问题。另外,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审计局、监察局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实行“买单制”,切实改变有过错不追究、追究不处分、处分之后不改进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