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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首例国企改制“悔约”案即将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0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本报报道过的“翼马”原老总受贿案(详见2005年9月7日4版)余波未了,不日,合肥中院民庭将开庭审理与该案相关的一起民事纠纷:合肥翼马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以原告的身份,要求确认2004年改制时签订的资产收购合同无效。该民事案件于2005年7月就已到合肥中院,法院根据“先刑后民”的原则,故至今才能开庭。据悉:这是合肥市国企改制中首例要求“悔约”之案。

  原告状告合肥市鹤翔商贸有限公司,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在2004年7月28日签订的一份资产《收购合同》无效。该合同约定被告收购原告位于合肥市青年路101号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以及土地上的所有附属资产(包括办公楼、生产楼、食堂等);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660万元;原告承担国有土地出让金。依据这份收购合同,双方移交了转让资产,并向有关部门申办了相应产权转让手续。但原告认为这一次资产收购行为是一次恶意串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收购。

  昨天,记者与被告方梁律师取得联系,梁律师称他们也非常希望该案能早审早判,认为行贿受贿与当时660万元底价的形成无关联,行贿受贿应由责任人承担各自的刑事责任,不能因此就简单否定整个招、投标的合法性。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石莉)

  新闻回顾

  2003年初,翼马制衣公司改制时,公司职工联名集体上访,举报公司法人代表徐衡等人趁着企业制度混乱,管理跟不上,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拍卖国有资产受贿。2005年9月6日,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合肥市翼马制衣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徐衡,副总经理周斌、陆要东等三“头头”被送上了被告席。

  检察院指控:2000年4月到2004年6月,徐衡涉嫌利用手中的职权,在公司拍卖国有资产、

房地产开发等活动中,先后非法收取他人钱款38万元。其中,2004年6月,合肥翼马制衣有限公司将生产区以660万元的底价在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拍卖。合肥市鹤翔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牛某来到徐衡办公室,希望能竞标成功并以低价收购。在挂牌公告期快要结束时,得知没有其他人参加竞标,徐衡通知该商贸公司赶紧投标,最终以底价660万元收购成功。在这中间,徐衡先后非法收取了牛某送来的两张共20万元的存折。

  同时,2000年五六月份,徐衡、周斌、陆要东经商议决定合伙办服装厂。为筹集建厂房的资金,被告人以合肥翼马制衣有限公司资金困难、需付退休工人医药费等为由,从公司食堂会计方某处取走现金3万元。其中,周斌在处理公司库存货物时,也曾收受贿赂3万元。

  2005年9月20日,包河区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徐衡和周斌12年和3年有期徒刑,陆要东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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