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前临街洗车点须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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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0:1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程慧实习生耿丽娜)昨天下午,市创卫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落实市长孙清云指示,即日起下硬茬整治全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不规范洗车点一律关停转,28日前所有临街洗车点要全部达到规范标准。 15日,孙市长对在市容环境卫生暗访中发现的部分洗车点非法占道洗车、污染道路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治。昨天,全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专项整治正式开
整治要求,各机动车辆清洗场(站)必须在室内或院内作业,并达到足够面积,二环以内120平方米以上,二环外100平方米以上,进出口及作业场地必须硬化;各清洗场(站)每个清洗车位应设1.5立方米的沉淀池,洗涤水经二级分隔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各机动车辆清洗场(站)均不得占道洗车、擦车、污水外流;汽车美容、维修及加油站内设的清洗设施及配套洗车服务必须符合以上标准,禁止从事专门性汽车清洗业务。 各区城管执法局和远郊三区市容局要对辖区机动车辆清洗场站逐一检查,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以2000元以内罚款,责令其关、停、转。对不符合标准又不按要求整改的经营户,责令其变更营业方向,拒绝变更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吊销其营业执照。整治实行“日报”制度,各区、各部门每天4点前要将整治进展报市创卫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