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廉租房管理办法 确保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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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1:25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上周,扬州市发布2006年度《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在当地居住10年以上且符合最低收入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将按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助12元的标准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办法同时加强了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引进退出机制。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或者不按时缴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将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停止租金核减等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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