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有关部门特殊需要外 查询个人信用需经本人书面授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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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1:26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随着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正式运行,入库的每个人都对应着一个记载信用信息的信用报告。这一征信系统的使用,充分考虑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除有关部门特殊需要外,查询这一报告必须要经过个人书面授权同意。 个人信用报告包含有个人身份、居住地点、职业、银行信贷、信用卡、贷款担保、
个人对自己的信用报告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可以申请查询自身的信用报告,并根据自身意愿使用信用报告。如果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错误,可以提出并经核实后修改。同时,个人还可以了解到哪些机构由于什么原因查询过自己的信用报告,对非法查询信用报告的行为可以向征信中心反映并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