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将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5: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董廷燕)全国检察机关将分三步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运用高科技手段,把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真实、客观地记录下来,以促使办案人员自觉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消除各种违法违规现象。

  记者从17日在浙江宁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这项工作将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从今年3月1日起,普遍实行讯问
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高检院、省级院、省会(首府)市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从2006年年底开始,中西部地区分州市级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院办理贿赂案件和其他职务犯罪要案,必须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都实行全程同步录像。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强调,在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应当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全程同步的原则。必须坚持同步、全程录音录像,不能任意选择取舍。二是程序规范的原则。办案干警和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和程序疏漏。三是客观真实原则。任何人不得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擅自进行剪辑或技术处理。四是严格保密原则,必须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漏、流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