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强迫卖淫唐某一审被判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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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15:52 海峡都市报 | |||||||||
N魏国安/何荣添 本报讯 来自四川的唐某,先后两次用麻醉药品将4名妇女迷倒,将其中两名妇女贩卖到广东,并强迫另外两名妇女卖淫。昨日,石狮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唐某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被告人唐某,男,34岁,四川省平昌县人。2005年5月12日晚上,他伙同杨某、“余猛”、“阿利”(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由杨某将其老乡苏某的朋友许某珠、许某兰两人,骗到某KTV房间内,唐某则伙同“余猛”用事先准备好的掺有麻醉药品的可乐,骗取两人饮用后致使其昏迷。随后唐某及杨某、“余猛”、“阿利”共同将被害人许某珠、许某兰用汽车运载到广东省潮州市出卖,得款人民币64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