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浙江试行5年的一种做法要全国推广了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要同步录音录像 最高检解释:此举旨在遏制刑讯逼供,维护客观真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1:28 都市快报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无间道》里头有个场景,警官刘德华冒充曾志伟派来的律师来看曾志伟被抓入警署的小弟。这边,刘德华在套小弟的话,其他警员则通过监控录像看着这一切。

  这套在香港司法界被广泛应用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主要用于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

  昨天,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场会,在宁波召开。会议公布了该项工作的推广步骤。而浙江早在1999年底,就正式在全省范围试行首次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制度,是全国较早开展这项工作的省份。

  主要目的在于维护客观真实加强反贪侦查能力

  据报道,极少数办案人员存在使用违法手段迫使当事人认罪的做法,这不仅会极大地影响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公正形象,也使案件办理过程的真实可靠性大打折扣。有些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开庭审理时会以“诱供”、“刑讯逼供”等借口进行狡辩、抵赖,推翻自己在检察机关侦查审讯期间所做的口供和笔录,阻挠案件顺利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强化对讯问工作的监督,防止违法办案;避免犯罪嫌疑人诬陷干警,加强对干警的保护;促使侦查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提高办案水平、规范办案行为,是检察机关加强反贪侦查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他在会上指出,在开展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全程同步、程序规范、客观真实和严格保密的原则。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对这项工作抱有很高的期许。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曾强调指出:“就是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把我们的侦查工作‘逼’出一个新水平。”

  浙江已有五年试行经验

  四年前,浙江省检察系统开始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审讯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当犯罪嫌疑人及辩护律师对审讯手段提出异议时,当庭播放相关录像做旁证,成为除一般材料以外有力的旁证。从去年开始,全省105个检察院只要涉及职务犯罪的首次传唤,全部要有12个小时的同步录像。

  宁波市从1999年开始对首次讯问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02年开始对检察机关所有自侦案件的每次讯问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此项工作对侦查办案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至今宁波市检察机关反贪办案工作已经连续两年在省检察院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在讯问环节未发生过一例重大安全事故

  实施该制度5年以来,全省没有在讯问环节发生过一例重大安全事故,办案数量也未因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像而减少,犯罪嫌疑人无端指控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等情况明显下降,进一步树立了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的形象。

  ■附件

  名词解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是指检察机关中对职务犯罪有侦查职能的部门,在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时,从首次被依法传唤、拘传起到案件侦查终结,对全部讯问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录像要实时、完整、清晰。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全国推广时间表

  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高检院、省级院、省会(首府)市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

  从2006年年底开始,中西部地区分州市级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院办理贿赂案件和其他职务犯罪要案,必须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

  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像。 (通讯员陈霞芳记者卢哲恒 都市快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