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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钱买的房子被网友占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1:34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丁岚)自己出钱买的房子被男网友占了,伤心女子近日聘请律师要打官司,并声称“要让天下人知道这个男人的真实嘴脸”。

  27岁的广西籍女子陈红是南宁市一家合资公司的日语翻译。2004年7月,未婚的陈红与南京籍已婚男子李宁在网上结识,双方相见恨晚,李宁声称:“给我半年时间,我一定办好离婚手续,与你共度美好的后半生。”2005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李宁兴奋地给陈红打电
话:“我在南京城东看中了一套性价比非常高的房子,只要七十多万,买下来一定能赚到大钱。”李宁希望陈红能出钱买下。想到自己早晚要到南京来与李宁结婚,陈红便同意出钱买下这套房子,并于当年8月初到南京来实地看房。在办理房产证时,李宁向陈红谎称:“没有南京户口的人,在南京买房子办手续时会非常麻烦。”深坠爱河的陈红信以为真,便在一次性付清房款后,将房产证登记在了李宁的名下。

  但是,从那以后陈红便很难联系到李宁了,即使打通他的手机李宁也常常不接。陈红心知不妙赶到南京,发现李宁与妻子生活得非常和睦。自知感情受骗的陈红提出,要李宁将房产证过户到她的名下,没想到李宁一口拒绝。被逼无奈的陈红只好聘请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的常琦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有的证据已经证明,李宁只是该房屋名义上的产权人,而购房款的实际出资人却是陈红,更何况陈红能够提供当时李宁骗她买房时的聊天记录,故陈红的合法权利应当得到法律保护。(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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