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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未成年人行窃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1:34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郑妍吴建坦记者宗一多)三名未成年人在“老大”的授意指使下,偷窃旅客手机,分别受到治安警告等处理,而“老大”则被送上了刑事法庭。近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南京终审判处“老大”宋建卫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5年9月5日夜,宋建卫带着未满16周岁的刘群、刘义和王阳(均为化名)来到上海铁路局常州火车站广场伺机行窃,宋对刘群等人说:“你们去偷,我一个大人不好抛头露
面,小孩偷东西,万一被抓也没关系。”随后,宋让3人在车站购物小区睡觉,自己寻找作案目标。

  9月6日零时50分左右,宋在购物小区与候车室进出口处的广场上,发现安徽籍旅客巩某正在熟睡,遂去购物小区叫醒刘群等3人:“起来,别睡了,那边有个男的在睡觉,他身上有个手机,你们把它卸下来。”偷到手机后,4人准备逃离现场时,目睹这一过程的便衣民警当场将他们抓获,并缴获刀片和被窃手机。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建卫指使、教唆刘群等3名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实施者刘群等3人不构成犯罪,而教唆者宋建卫应以盗窃的间接正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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