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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担心工资问题”——一位农民工的工 资话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2: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我从不担心自己的工资问题!”在浙江上虞市公安局指挥技术中心工地,谈起工资的话题,出外务工几年的江西籍农民工陈宏军难掩心头的喜悦。他一手指着墙上的出勤表,一手翻着自己的记工册,高兴地对记者说:“你瞧,老板让我们两头核对,怎么还会有差错?每月15日发工资是雷打不动的制度。”

  陈宏军介绍道,自己一进德盛集团,就凭身份证进行登记,然后与企业签订用工协
议,在协议中写明集团将按劳动天数按时向工人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签好协议后,我就被编入农民工的花名册。每天我们出勤,都由班组长记工,记录情况上墙公开张贴。在工资发放上,每个月15日前,班组长认真填写完每位职工工资清算单后,再与我们每个人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我们再签字,然后就可以凭这张单子直接到财务部领工资了”。

  陈宏军说,德盛建设集团实行的这种跳过包工头、由项目财务部直接发放工资的制度很好,这样农民工就不用担心自己的工资被包工头“吞”了。“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有了《劳动法》,有工会为我们说话,我们的劳动权益才有保障!”

  德盛建设集团是浙江省上虞市建筑业的一家骨干企业,每年承接的业务量都在15亿元以上,用工需求在1.6万人左右。以前由于农民工工资管理不够规范,每到年底,总要出现农民工到公司讨工资的事,有一年甚至出现了包工头携款潜逃、上百民工吵闹到公司的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名誉。痛定思痛,德盛建设集团从前年开始,实行了“四先四后”的工资发放制度,并严格把好“三关”,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据该集团副总经理何之骥介绍,“四先四后”制度,是指在发放顺序上坚持一线工人优先,即做到先兑现工人工资,后支付工程材料款;先发放外包队伍工人工资,后发放基本队伍工人工资;先发放作业工人工资,后发放管理人员工资;先发放基本工资,后发放奖金福利。

  所谓“三关”,是指项目承接、工程转包和用工管理三个关键点。在承接和转包项目时,公司会认真对业主和项目经理实行考察,信用度不高和资金实力不够的,坚决不予承接或转包。如上半年,上海有一个30层高楼的土建工程,但需垫资3000万元,公司考虑再三还是放弃了。在项目经理管理上,公司首先考虑用知根知底的“老人”,在业务扩大必然招用“新人”的情况下,也必须通过各种渠道摸清对方的信誉度、支付能力、管理能力等。假如有项目负责人不及时发放工资,公司则从该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中扣除,并将责任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公司范围内的一切施工活动。

  何之骥说:“农民工是企业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我们必须对每一位农民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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