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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新体制的学校不准预收下学期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02:58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体制的地方和学校,寒假前一律不准再向学生预收下学期杂费。从今年春季开学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这是教育部在17日发出的通知中特别强调的。

  2005年12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教育部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春季开学前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其惠及西部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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